科曼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科曼股份资讯
2019-04-25 17: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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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25


公告编号:2019-017
证券代码:430156 证券简称:科曼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上海科曼车辆部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科曼车辆部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过仔细审阅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所审议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我们予以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需要,为确保公司各项经营业务的平稳、

公告编号:2019-017
顺利进行,从公司实际出发,2018年度公司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关于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结合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基于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我们对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将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的影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其它规范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18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2018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法违规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2018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

公告编号:2019-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经审议,我们认为其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顺利完成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19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独立意见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和经营之需,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拟向银行新增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年度综合授信。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是公司实现正常业务所需,是为了确保公司有足够的运营资金,以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经营实力,有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综合授信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关于公司
2019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国家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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