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03
公告编号:2019-010
证券代码:430156 证券简称:科曼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上海科曼车辆部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新甸路1399号(分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贤波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4,05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7%。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定诉讼代表人代表公司参与诉讼》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接到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电话通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贤波向嘉定区人民法院提起股东资格确认之诉,法院就该案正式立案,现由于公司法定
公告编号:2019-010
代表人李贤波为本案原告,故公司需另选派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诉讼代表人一名,至法院领取相关材料。
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加强涉诉事务的支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一致同意推选公司董事会秘书吕亚萍作为公司诉讼代表人,参与公司涉诉事宜。诉讼代表人有权代表公司行使诉前调解、诉讼权利,承担诉前调解、诉讼义务,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公司发生效力。授权期限:自推选之日起至本案结束。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7,819,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李贤波与本案存在直接利益关系,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科曼车辆部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上海科曼车辆部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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