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7
公告编号:2018-048
证券代码:430156 证券简称:科曼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上海科曼车辆部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上海科曼车辆部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慎了解,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等规则的要求。
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2018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
公告编号:2018-048
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挂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18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上海科曼车辆部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世平、钱志昂、李强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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