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曼股份:关于公司2018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科曼股份资讯
2018-08-27 18:5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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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8-27


证券代码:430156 证券简称:科曼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上海科曼车辆部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上海科曼车辆部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安排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现将公司2018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16年8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6年9月6日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上海科曼车辆部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投资者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的议案》、《关于修订<上海科曼车辆部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不超过

1,126,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扣减发行费用前)900.8万元。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次股票发行进行验资,确认该次股票发行实际募集金额900.8万元,并出具了会验字[2016]4683号《验资报告》。2016年12月5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科曼车辆部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9038号),确认公司股票发行1,126,000股,其中限售1,126,000股,不予限售0股。公司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在未取得股份登记之前,未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之“一、原则性规定”之“(四)募集资金使用:挂牌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得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9,008,000元按照股票发行方案披露的用途,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利息收入19,255.56元,已使用9,027,255.5元,余额为0.06元。公司已于2018年8月20日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公司股票发行的收款账户是公司为本次定向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账户名称:上海科曼车辆部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浙商银行上海嘉定支行

账号:2900000310120100134545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的规定,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问题解答(三)》的规定,公司将本次发行的认购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2016年9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并与银行、主办券商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完毕。2018年8月20日,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主办券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上海嘉定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形。六、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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