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眼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新眼光资讯
2019-03-07 17: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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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3-07


公告编号:2019-009
证券代码:430140 证券简称:新眼光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情况

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董事长助理。


公告编号:2019-009
第一百〇四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 第一百〇四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
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 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公
会设董事长一人,公司可以设副董 司可以设副董事长一名。

事长一名。

董事会下设审计、薪酬与考核、提

名、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并

制定相应的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

监督和核查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

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

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提名委员会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

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

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应

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

士。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公告编号:2019-009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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