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15
证券代码:430132 证券简称:国铁科林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北京国铁科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董事陈凤因会前近几日不能取得联系,未出席会议,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情况
北京国铁科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五章第二节第一百一十九条董事第五章第二节第一百一十九条董事
会行使下列职权: 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告工作;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
事项; 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提议,聘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提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奖惩事项; 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授权董事(十六)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授权董事
长行使相关职权; 长行使相关职权;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十七)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交易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低于1,000万
元的偶发性关联交易;
(十八)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方达成
的同一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计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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