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14
证券代码:430128 证券简称:广厦网络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北京广厦网络技术股份公司
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为整合业务板块,优化资源配置,经审慎研究决定,公司拟将持有的子公司北京联创优谷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优谷”)51%的股权出售给北京融科景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科景元”)。联创优谷注册资本为100万元,股东为刘志硕、夏凤娇、田伟丽及公司。
截至2017年8月31日,联创优谷净资产为1,198,561.80元,净
利润为-343,197.87元,负债合计 171,080.29元。联创优谷的主营
业务为孵化器运营,与公司主营业务关联性较弱,且业务量逐渐萎缩,对公司收入的贡献有限,综合考虑联创优谷的经营情况及未来成长情况,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转让51%股份的交易价格拟定为170万元。交易对价以现金方式支付。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全权处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缴纳税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本次交易完成后联创优谷将不再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融科景元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经审计资产总
额为487,106,284.33元,期末净资产为人民币170,709,659.63元。
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金额为1,700,000.00元,根据《非上市公
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1、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总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为:
487,106,284.33.09*50%=243,553,142.17元
2、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为:
170,709,659.63*50%=85,354,829.82元
3、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为:
487,106,284.33*30%=146,131,885.30元
本次交易金额以及交易标的截止2017年8月31日资产总额及净
资产均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股东田野于2017年9月12日提交的《关于公司2017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议函》,《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出售控股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无需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北京融科景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0号2106A9房间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0号2106A9房间
法定代表人:李冬梅
注册资本:人民币74,704,900.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6977036533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不含土地成片开发;高档宾馆、别墅、高档写字楼和国际会议中心的建设、经营;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物业管理;机动车停车场的建设、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出租商业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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