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24
证券代码:430125 证券简称:ST都市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北京都市鼎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证券异常转让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北京都市鼎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都市鼎点”)目前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于2018年5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北京都市鼎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31日起暂停转让,最晚恢复转让日期为2018年8月29日。
公司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程,确定在原定的最晚恢复转让日2018年8月29日前公司股票已无法恢复转让,经公司申请并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同意,于2018年8月28日披露了《北京都市鼎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公司股票自2018年8月3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8年10月30日。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于2018年6月29日披露了《北京都市鼎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于2018年7月31日披露了《北京都市鼎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于2018年8月28日披露了《北京都市鼎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于2018年9月10日披露了《北京都市鼎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于2018年9月17日披露了《北京都市鼎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于2018年9月25日披露了《北京都市鼎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于2018年10月8日披露了《北京都市鼎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于2018年10月15日披露了《北京都市鼎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2018年10月16日,都市鼎点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全部议案,并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将该次董事会决议、《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进行了公告;于2018年10月23日披露了《北京都市鼎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
截至目前,公司股票仍处于暂停转让状态。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异常转让自查期间及范围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异常转让自查期间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南第1号: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内幕知情人报备指南》和《挂牌公司并购重组业务问答》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自查期间为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6个月,即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以下简称“本次核查期间”)。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异常转让自查范围
本次自查的主要对象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具体如下:
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本次重组相关信息的人员;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以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提供服务以及参与本次方案的咨询、制定、论证等各环节的相关单位和人员;
6、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筹划、制定、论证、审批等各环节的相关单位和人员;
7、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及配偶的父母)。
三、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自查期间内股票交易情况及交易背景、
承诺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自查期间内股票交易情况
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报告》,本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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