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5
公告编号:2022-028
证券代码:430123 证券简称:ST 速原 主办券商:东方投行
北京速原中天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的补发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博奥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速原中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时庆、洪美云因买卖合同纠纷,向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2020年9月8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出具(2020)京0116民初2610号《民事调解书》。由于公司资金支付困难等原因,未在约定时间支付货款。该案件已由原告申请强制执行程序,执行案号分别为(2020)京0116执2228号、(2020)京0116执2609号。本公司于2021年4月支付北京博奥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20万元,2022年3月,北京博奥德已申请强制执行,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
由于公司相关当事人及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公司未能及时披露相关涉及诉讼信息,亦未告知主办券商。在发现上述事项后,主办券商与公司进行及时沟通和整改。现将相关情况予以补充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2-027)
公司在日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对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和及时。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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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速原中天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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