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5
东方投行
关于北京速原中天科技股份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方投行作为北京速原中天科技股份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及审核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时,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出 是
具无法表示意见,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
形
2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3 生产经营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是
4 生产经营 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是
5 生产经营 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是
6 生产经营 其他(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 是
性)
7 公司治理 其他(部分董事、高管任职不符合要求; 不适用
董监高延期换届;公司内部制度建设薄
弱)
8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诉讼 是
未及时披露)
9 其他 不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速原中天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2)第 012173 号),其中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如下:
(一)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速原中天 2021 年度向一个客户销售产品 3,976,316.82 元,占营业收入的
99.7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速原中天累计亏损 50,266,050.71 元,所
有者权益为 183,942.96 元,因债务逾期,公司涉及多起诉讼,4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编制的基础”所述,公司管理层计划采取措施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公司的持续经营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速原中天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二)已决诉和将出现诉讼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速原中天现金流紧张,无法支付到期债务,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
起诉未支付款项 1,876,480.00 元(其中北京博奥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1,850,000.00 元,上海烨富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26,480.00 元)。2022 年 2 月,
收到法院支付令,需支付刘会未支付房租及延迟利息共计 1,701,984.80 元,
2022 年 3 月,法院强制执行北京博奥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款项,速原中天 4 个
银行账户被冻结。由于公司逾期款项较多,无法判断截止本报告期末应承担的逾期利息及赔偿金额。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速原中天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1)第 012835 号),且对速原中天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2)第 012173 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股票公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二)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据此,ST 速原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重大亏损或损失,可能对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公司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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