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30
公告编号:2017-013
证券代码:430121 证券简称:英福美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北京英福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延期恢复股票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英福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战略发展的需要,为引入合作伙伴,决定主动申请终止股票挂牌。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英福美,证券代码:430121)自2016年10月12日开市起暂停转让,暂定恢复转让的最晚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已于2016年10 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北京英福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34)。后由于终止挂牌事项尚未完成,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披露《北京英福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8),公司股票将继续暂停转让,最晚恢复转让日延期至2017年3月31日。
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并按时披露了《北京英福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暂停 公告编号:2017-013
转让的进展公告》。
公司已于2016年11月14日提交了终止挂牌申请材料。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主办券商正在积极推进本次终止股票挂牌事宜。由于在预计的最晚恢复转让日(即2017年3月31日)前无法完成公司终止股票挂牌事宜,本次股票暂停转让触发事项未能完全消除,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经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英福美,证券代码:430121)将继续暂停转让,预计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7年6月30日。
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所了解到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英福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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