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08
公告编号:2018-038
证券代码:430118 证券简称:中钰医疗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中钰医疗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2018年8月31日,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字火腿”)与娄底中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娄底中钰”)、禹勃、马贤明、王徽、金涛、王波宇及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钰资本”)等签署了《关于回购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股权之协议》(以下简称“《股权回购协议》”),拟由上述交易对方回购金字火腿持有的51%的中钰资本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金字火腿披露的《关于签订股权回购协议暨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及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2018年10月30日,金字火腿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审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权回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金字火腿拟同意由娄底中钰、禹勃、马贤明、金涛、王波宇、王徽以现金方式回购公司所持中钰资本51%股权,中钰资本也将作为共同回购人,一并承担本次回购义务。本次
公告编号:2018-038
交易完成后,金字火腿将不再持有中钰资本股权。上述议案尚需提交金字火腿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金字火腿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等。若本次股权回购获得金字火腿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重大资产出售方案成功实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收购人及公司应当在上述相关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转让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9月4日开市起暂停转让。公司已于2018年9月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停牌期间,公司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分别于2018年9月17日、2018年10月9日、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0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2018-028、2018-033、2018-034)。
自公司股票暂停转让以来,公司与相关方积极论证收购方案。由于在预计的最晚恢复转让日(即2018年11月2日)前尚未完成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票暂停转让触发事项未能完全消除,经公司申请,并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公告编号:2018-038
任公司的批准,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预计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9年2月1日(星期五)。公司已于2018年11月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关于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收购事项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延期恢复转让期间,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重大事项的工作,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钰医疗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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