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20
证券代码:430107 证券简称:ST土星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北京土星在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征集第四届董事会候选董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土星在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挂牌公司”)因董事范志鹏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范志鹏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董事后生效,在选出新任董事前,原董事范志鹏先生仍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为了保证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人数不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本公司现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就征集第四届董事会候选董事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
新任董事任职期限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期限一致。
二、董事选人的推荐资格
1、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董事候选人由本届董事会或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百分之二十以上的股东提名。
2、本次候选董事名额为1名。
3、若存在推荐多名候选董事,则视为推荐无效,放弃推荐提名。
4、候选董事除了应符合法定任职条件外,推荐的候选董事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三)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方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直接投票制,即股东大会审议选举董事的议案时,股东所持每一份股份在每个议案上对应一份
表决票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不存在应当采取累积投票制度的情形。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0日17:00前,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详见附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到期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将对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董事会办公室提交的合格董事候选人召开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15日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勤勉履行董事职责。逾期承诺的,视为自动放弃提名。
5、公司依法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就符合条件的董事候选人以直接投票方式进行投票选举。
五、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候选人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四)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人推荐董事候选人,应当向公司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表(详见附件,需提供原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1)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 )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 历、学位 证书、专业职 称(资格 )证书复
印件。
3、被提名董事候选人需单独出具的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4、能证明符合本说明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符合推荐条件的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 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帐户卡或开户券商提供的持股数量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出之日的所持公司股份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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