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5
证券代码:430100 证券简称:九尊能源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北京九尊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5月16日上午10:00
结束时间:2018年5月16日上午12: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号1-1幢1层A栋111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7年资金占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7年度关联交易及授权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重新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考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刊载于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
www.neeq.cc)的《九尊能源: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相关文件办理登记: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5月15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颖
联系电话:010-82607480
传真:010-82607480-8035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号1-1幢1层A栋111
室
(二)会议费用: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餐费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九尊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二)北京九尊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三)北京九尊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四)北京九尊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
要。
北京九尊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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