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2-17
公告编号:2015-040
证券代码:430100 证券简称:九尊能源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北京九尊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6年1月5日10:00
结束时间:2016年1月5日12: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5-040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月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丹棱街3号中国电子大厦B座1605室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向北京银行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的议案》:为补充公司运营流动资金,拟向北京银行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品种全部为流动资金贷款,期限24个月,由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以股东梁引文所持15.863764%本公司股权作为反担保股权质押;以公司2000万元应收账款作为反担保滚动质押;自然人LIANGTIANZHENG就该笔授信承担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北京银行账户进行资金监管。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相关文件办理登记: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
公告编号:2015-040
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6年1月4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颖
联系电话:010-82607480
传真:010-82607480-8042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丹棱街3号中国电子大厦B座1605室
(二)会议费用: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餐费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九尊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北京九尊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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