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0
公告编号:2018-050
证券代码:430097 证券简称:赛德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北京赛德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8号楼716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刘冬梅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3,990,3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4%。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北京赛德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
公告编号:2018-05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281,7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刘俊才、刘冬梅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北京)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沈义、杨宏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及主持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本次股东大会及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赛德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赛德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