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26
公告编号:2018-035
证券代码:430095 证券简称:航星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北京航星网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
措施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航星网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了《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以下简称“原公告”)。
2018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1月9日。2018年11月16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8,13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9%。本次股东大会以同意28,137,000股,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91名,合计持有公司6.21%的股份,为本次申请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
公告编号:2018-035
为减少不确定性维护异议股东的权益,同时保证公司股权的稳定、经营的持续平稳进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原公告中披露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进行补充承诺如下:
(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的异议股东可成为本次回购对象:
1、在回购请求期限内,向公司发送短信要求回购其股权的异议股东;
2、异议股东所持公司的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二)回购数量上限
回购对象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9日)其所持有的股票数量为上限。
(三)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对象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双方协议为准。
(四)回购请求期限及回购协议期限
1、回购请求期限:自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3年。
2、回购完成期限:以回购对象与实际控制人的协议约定为准。
异议股东须在前述回购请求期限内向公司发送短信请求回购股份,短信内容为“请求回购股权,姓名,身份证号,要求回购的股份数”。未在该期限内发送短信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不再对其承担回购义务。
公司会在收到异议股东短信后及时核实异议股东身份、确定回购数量上限,确定成本价格。
(五)争议调解机制
如因本措施引起的争议,各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
公告编号:2018-035
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异议股东发送回购请求的联系地址
联系人:陶林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1-1号
邮政编码:100190
联系电话:13910086937或010-82521760
联系邮箱:999_lianqing@163.com
北京航星网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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