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感科技:公司章程
智感科技资讯
2022-01-27 16: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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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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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智感(浙江)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2 年 01 月 27 日


目 录


东方智感(浙江)科技......1
股份有限公司......1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 份......5

第一节 股份 ...... 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8

第一节 股东 ...... 8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2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3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4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7
第五章 董事会......21

第一节 董事 ...... 21

第二节 董事会 ...... 23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29
第七章 监事会......3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4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5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6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7
第十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39

第一节 信息披露...... 39

第二节 投资关系...... 39
第十一章 通知和送达......41
第十二章 附则......4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公司在浙江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统一信用代码,信用代码号 911101087003918159。

第三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公司名称:东方智感(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新街街道盛中村 1301 室。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5704.2287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为客户提供先进的智能生态技术和产品。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
术转让;产品设计;软件开发;劳务服务;生产制造;批发零售;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园林绿化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销售开发后的产品、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计算机及外围设备、工艺美术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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