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信股份:关于北京兆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
兆信股份资讯
2023-12-29 19: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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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29

北京兆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并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的北京兆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三轮问询意见。

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在20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予以落实,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文件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本所收到回复文件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出审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本所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目 录


问题 1. 进一步说明“一物一码”行业的商业模式及相关风险 ......3
问题 2. 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与公司实际经营的匹配性 ......4

问题1.进一步说明“一物一码”行业的商业模式及相关风险
根据申请文件,(1)公司所处行业尚未形成稳定的竞争格局,所处“一物一码”行业总体规模较大,参与企业众多。行业内企业根据自身特征、所处地域等因素,选择不同下游细分行业开展业务,因此总体竞争格局较为分散,公司在整体行业中的市场份额较小。(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13,621.86 万元、15,264.00 万元、14,774.70 万元和 6,129.33 万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1,067.50万元、1,727.90
万元、2,287.89 万元和 671.04 万元。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度盈利
预测报告,申报会计师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6,460.41 万元;预计 2023 年度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2,666.20 万元。

请发行人:(1)以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语言说明发行人所处“一物一码”行业的具体业务开展流程,除发行人采用的商业模式外,其他竞争对手是否存在不同的商业模式;充分对比发行人与竞争对手的商业模式、产品功能和技术路线,说明发行人的业务模式是否存在技术壁垒、是否具备核心竞争力,发行人有何优势可以实现持续获客及持续经营。(2)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产品销售规模并未实现有效增长的原因,商业模式是否可持续,结合客户采购的稳定性说明相关产品是否为市场主流产品,是否存在被快速替代、淘汰的风险。(3)结合前述事项,以及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创新能力及市场估值、投资者回报等,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是否具有成长性,充分揭示影响发行人投资
价值判断的相关风险。

请保荐机构核查前述事项,说明是否立足投资者需求,对于公司成长性、可投性进行了必要、充分的核查,说明核查过程和核查结论。

问题2.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与公司实际经营的匹配性

根据申请文件,(1)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投入分别为
1,985.80 万元、2,119.40 万元、1,913.88 万元和 830.92 万元,目
前在研项目包括:业务系统和数据系统码中台、麒麟产品物码管理平台、“智码坞”分码平台、产品生产智能采集关联系统、产品一码通企业数字化平台、具有隐秘信息的防伪标识产品等6 项。(2)报告期内,公司共进行 2 次定向发行,共募集资金8,949.69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5,409.87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 2,033.53 万元。(3)2020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中,投资人与慧聪再创、张永红、刘杉、张惠荣、尤胜伟、天津聚信签订协议,就回购条件、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等事宜进行约定。其中“2.1 业绩目标”约定:控股股东和管理层股东、持股平台承诺,2020 年-2022 年公司计划达到净利润(“业
绩目标”)为:2020 年度 800 万元,2021 年度 4,300 万元,2022
年度 4,700 万元。如果公司不能达到上述业绩目标的任何之一,则本轮投资人有权以相关承诺期净利润为基础重新调整本次投资后的估值,本轮投资人有权要求由控股股东、管理层股东和持股平台进行现金补偿或股份补偿。


请发行人:(1)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投入的具体用途,以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语言说明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与各期开展的研发及在研项目,在具体内容、研发升级的目标、目标使用客户等方面是否存在实质差异,本次募投是否存在重复投资情形;并进一步分析说明项目经济收益的测算依据及合理性。(2)说明发行人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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