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1
兆信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兆信股份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致:北京兆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兆信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兆信股份”)的委托,
并根据发行人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合同》,作为发行人本次申请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工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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