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4
公告编号:2023-125
证券代码:430073 证券简称:兆信股份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北京兆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认定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的具体情况
2010 年 9 月 10 日,公司股票正式在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本次
挂牌时,吴国新直接持有公司 58.15%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12 年 5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份变动情况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2-20),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厦门鑫百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育妙。
201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4-20),公司控股股东由厦门鑫百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慧聪再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聪再创”),慧聪再创由香港上市公司慧聪网有限公司(02280.HK,2018 年 5 月更名为慧聪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100%股权,慧聪网有限公司股权较分散,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根据当时有效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
(2013 年 2 月 8 日发布)的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
其他安排,能够支配、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据此,自 2014 年 10 月至今,公司将慧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聪集团”)认定为实际控制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股转公告〔2023〕36 号)的规定,实际控制人应当披露至最终的国有控股主体、集体组织、自然人等。
鉴于慧聪集团作为香港上市公司,股权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公告编号:2023-125
亦不属于国有控股主体、集体组织,根据前述规定,基于遵循从严把握和审慎认定的原则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现更正实际控制人的认定,认定公司为无实际控制人。更正后,公司自 2014 年 10 月至今的控股股东为慧聪再创,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二、实际控制人认定调整所履行的程序
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实际控制人认定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自 2014 年 10 月至今,公司控股股东始终为慧聪再创,慧聪集团始终间接持
有慧聪再创 100%股权且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本次实际控制人认定调整前后均未发生变化。公司本次实际控制人认定调整是为了更好地遵循从严把握和审慎认定的原则,进一步保证了公司公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因此,公司本次实际控制人认定调整不涉及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实际控制人认定调整事项涉及的已披露事项
本次实际控制人认定调整对自 2014 年 10 月至今已披露文件中关于实际控
制人的表述调整为: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具体涉及的主要披露文件如下:
(一)定期公告: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5 年半年度报告、2015 年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6 年半年度报告、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7 年半年度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8 年半年度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9 年半年度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 年半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二)临时公告:《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2023)、《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2022)、《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7.22)、《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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