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信股份:关于北京兆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兆信股份资讯
2023-09-06 21: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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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9-06

北京兆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并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的北京兆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轮问询意见。

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
予以落实,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文件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本所收到回复文件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出审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本所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目 录


问题 1. 贸易业务的真实性及商业合理性 ...... 3
问题 2. 由物联网标识业务向数字身份码生成服务转化的风险 ...... 5
问题 3. 业绩变动分析披露不充分 ...... 7
问题 4. 对山东泰宝收入划分准确性及定价的公允性 ...... 9
问题 5. 先开工后签订合同的情况及工时分摊的准确性 ......11
问题 6. 会计差错更正及股份支付计提分析披露不充分 ...... 12
问题 7. 细分领域尚未形成稳定竞争格局的风险 ...... 13
问题 8. 其他问题 ...... 15

问题1. 贸易业务的真实性及商业合理性

根据问询回复,(1)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金额分别为 2,120.23 万元、7.14 万元、0.54 万元,主要为向发行人最终控制方慧聪集团控制的内蒙古三山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内蒙古三山”)、上海慧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慧旌(惠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采购电脑、打印机、显示器及配件等智能硬件产品,部分产品(如惠普打印机、机械革命电脑等)采购价格低于向第三方采购的价格。其中内蒙古三山于 2020年5月进行股权转让变更为非关联方,于 2021年 12 月注销,发行人未披露内蒙古三山贸易业务的销售、采购情况。(2)2020 年发行人存在与关联方同时销售清华同方电脑、机械革命电脑、惠普电脑、惠普打印机等多项产品,2021 年存在同时销售联想电脑的情形;慧聪集团控制的各主体间存在互相采购、向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主体采购同时销售的情形。(3)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与慧聪集团重叠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为66.41万元、1,055.59万元、540.21万元,向重叠客户的销售收入为 223.33 万元、151.55 万元、341.24 万元。(4)发行人具有一定的智能硬件供应商资源,凭借核心人员 IT 行业多年累积的经验和资源,发行人具有较强的供应商优势。(5)在总额法下,2020 年至 2022 年毛利率分别为 2.80%、5.32%和 5.10%,平均资金占用天数分别为
74 天、149 天和 165 天,全年平均占用资金分别为 678.82 万
元、3,506.83 万元和 3,314.72 万元。(6)根据测算,若剔除
智能硬件贸易业务,发行人 2021 年和 2022 年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 1,568.89 万元和 2,145.91
万元,其中 2021 年剔除收入 394.93 万元,期间费用 195.32
万元,剔除净利润 159.01 万元。

请发行人:(1)按总额法补充披露发行人智能硬件贸易业务的具体情况,补充说明内蒙古三山贸易业务的具体情况,慧聪集团控制的各主体与内蒙古三山之间交易的具体情况,在股权转让前后是否持续与发行人产生购销业务。(2)详细说明与重叠客户、供应商相关交易的背景、业务来源;说明 2021 年起发行人独立向直接供应商进行采购后,向重叠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即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与主要重叠客户、供应商合同主要条款比对情况,说明发行人、关联方是否均独立地与各自客户、供应商签署合同;结合与主要重叠客户、供应商的交易单价对比市场报价情况或对比向非重叠客户、供应商的交易价格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转移成本费用、人为调节发行人盈利水平的情况。(4)说明与关联方同时销售同类产品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相关产品供应商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相同供应商或向关联方采购的情形;说明发行人及关联方间相互采购商品的具体情况,相关采购定价的公允性,未通过相关主体直接销售的原因及合理性。(5)结合发行人贸易业务的供应商、客户的具体情况,说明是否存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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