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在线: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首都在线资讯
2018-08-17 17: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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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8-17


证券代码:430071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董事会于会议召开前5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原第一章第六条:公司营业期限为50年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原第一章第十条(删减):公司、股东、董事、【删除该条内容】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
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原第四章第三节新增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
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
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
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
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
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原第四章第四节第五十四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的股东;

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 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
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 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 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 见及理由。

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 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 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变更。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
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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