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7
公告编号:2024-002
证券代码:430057 证券简称:清畅电力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北京清畅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九号金隅嘉华大厦 C 座 1111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 月 2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樊京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清畅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告编号:2024-00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东区支行申请借款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扩大生产规模、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东区支行申请银行借款 500 万元,1 年期。公司以信用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东区支行进行担保,公司董事樊京生为本次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东区支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董事樊京生为公司提供信用担保事项收取担保费用按借款总额*1.5%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樊京生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向华夏银行北京门头沟支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扩大生产规模、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华夏银行北京门头沟支行申请银行借款 500 万元,1 年期。公司以信用向华夏银行北京门头沟支行进行担保,公司董事樊京生及配偶王岚为本次公司向华夏银行北京门头沟支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董事樊京生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收取担保费用按借款总额*1.5%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樊京生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4-002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上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北京清畅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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