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03
公告编号:2023-001
证券代码:430054 证券简称:超毅网络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超毅世纪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
藏监管局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超毅世纪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王新华 李振东 刘名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2 年 12 月 29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12 月 28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超 挂牌公司 -
毅世纪网络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王新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李振东 董监高 时任总经理
刘名娜 董监高 时任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
公告编号:2023-001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一、2016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超毅网络 2016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数据披露
不准确。
二、关联方担保未及时履行审议披露义务
超毅网络 2017 年 7 月为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河北迁西景忠山旅游发展有限责
任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合计金额 3,120 万元,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未及时披露主要孙公司停业整顿情况
2020 年 12 月,超毅网络主要孙公司迁西县金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因涉及
相关政策原因被停业整顿,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2016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191 号)第三条相关规定。
二、关联方担保未及时履行审议披露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96 号)第二十条相关规定。
三、未及时披露主要孙公司停业整顿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162 号)第三条相关规定。
王新华在 2016 年至 2021 年任公司董事长、李振东在 2016 年至 2021 年
任公司总经理,刘名娜在 2016 年至 2021 年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未
公告编号:2023-001
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96 号)第二十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2 号)第五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191 号)第五条、第二十八条相关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超毅网络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2 号)第四十九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96 号)第五十六条相关规定,股转公司对超毅网络、王新华、李振东、刘名娜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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