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诺 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思兰德”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持
续督导期间为 2020 年 11月 24日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目前,本次发行持续督
导期已届满,中泰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出具本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诺思兰德
证券代码 430047
注册资本 274,873,974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开拓路5号A406室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开拓路5号A406室
法定代表人 许松山
实际控制人 许松山、许日山
董事会秘书 高洁
联系电话 010-82890893
本次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
本次挂牌时间 2020年11月24日
本次上市时间 2021年11月15日平移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保荐工作概述
中泰证券作为诺思兰德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要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 作如下:
(一)尽职推荐工作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的规定,对 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
动配合股转公司的审核,组织公司及其它中介机构对股转公司、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相关要求对涉及本次发行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并与股转公司、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保荐业务管理细则(试行)》等法规要求向股转公司提交推荐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并报送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工作
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保荐业务管理细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规定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具体包括:
1、审阅公司公告文件以及公司向股转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提交的其他文件;
2、督促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督促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3、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督促和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各项制度;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4、督促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持续关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相关承诺情况;
5、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核查,出具核查报告;
6、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及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关注公司证券交易和新闻媒体报道;
7、按照持续督导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8、按照股转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要求进行风险排查并报送报告。
三、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等相关因素对 NL003(CLI-静息痛和 CLI-溃疡)、NL005 项目进度产生了较大影响,该项目的投资进度预计较计划将会有所延后。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能满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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