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2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金泰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北京金泰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 是
险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北京金泰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称由于资金问题公司尚未聘请审计机构,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无法按期完成,因此公
司存在无法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并预计最终无
法披露。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0〕152 号)等相关
规定,若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采取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针对公司存在的上述风险,主办券商已督促其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同时,主办券商及时发布风险揭示公告,并暂停受理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解除股份限售申请。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ST 金泰得:2020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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