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07
证券代码:430025 证券简称:石晶光电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22 日 14: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025 石晶光电 2023 年 11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3-025)(二)审议《关于公司在册股东对本次定向发行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本次发行的股票,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三)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公司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并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使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修改、实施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具体方案,准备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的文件、材料,办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报备事宜;
(2)向监管部门申报文件,根据需要对有关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3)根据《定向发行说明书》办理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相关事宜;
(4)就进场交易事项,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进场交易具体方案并决定有关事项。
(5)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投资方的报名情况或最终遴选结果,确定本次股票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等内容。
(6)批准、签署、修改、实施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协议及合同等文件;
(7)根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
(8)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备案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新增股份登记、锁定等工作;
(9)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拟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六)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公司原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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