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5
公告编号:2017-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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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430011 证券简称:指南针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自相关会计准则施行之日起执行。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17 年 4 月 28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
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 2017)13 号);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财会(2017)15 号)。
(三)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4 月 28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 — 持 有 待 售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 处 置 组 和 终 止 经 营 》 ( 财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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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3 号)、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之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进行的变更,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
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
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的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
府补助 2,181,919 元,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
“其他收益”项目列报。上述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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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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