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30
国融证券
关于北京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融证券作为北京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被出具无 是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其他 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风险警示 是
3 其他 主办券商对其 2022 年年度报告无法 不适用
充分履行事前审查义务
4 公司治理、信 未及时披露监事离职事宜、部分监事无 是
息披露 法履职、监事会无法召开、部分董事无
法履职、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未能在年度
结束 6 个月内召开、涉及重大诉讼未及
时披露
5 生产经营 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涉及重大诉讼未 是
及时披露、持续经营存在重大的不确定
性
6 公司治理 公司违规为关联方及他人提供担保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具体详见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审计报告正文。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挂牌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二)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2、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风险警示
因公司被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2.8条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股票交易实行风险警示,在公司证券简称前加注标识并公告。
3、主办券商对其 2022 年年度报告无法充分履行事前审查义务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条、第十三条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接受主办券商的指导和督促,及时向主办券商提供相关材料、告知重大事项,为主办券商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主办券商应当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审查,督导挂牌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多次催促提醒北京时代按相关要求完成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提交主办券商事前审查后披露。但公司未在主办券商要求的时间内提交 2022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资料,未能给主办券商预留必要的审查时间,因此主办券商审查人员无法充分履行对北京时代 2022 年年度报告的事前审查义务。
4、未及时披露监事离职、公司部分监事无法履职、公司监事会无法召开、
部分董事无法履职、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未能在年度结束 6 个月内召开
公司监事会主席翟波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向北京时代提出辞去监事会主
席以及监事职务,监事王婕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北京时代提出辞去监事职务,
上述人员离职事宜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未及时告知主办券商。尽管上述人员提出离职,但上述离职导致监事会人员低于法定人数,故在新任监事选出前,翟波、王婕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告知监事会主席公司 2022 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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