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29
公告编号:2019-041
证券代码:400011、420011 证券简称:中浩A1、中浩B1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法按时披露定期报告等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披
露了《关于无法按时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2),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股份转让方式调
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股份转
让方式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和 8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无法按时披露定期报告等文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2019-033)。由于公司目前尚未披露 2018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文件,
公司无法在 2019 年 10 月 31 日之前披露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相关文件,公司
对无法按时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业务指引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审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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