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浩B5: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R中浩B1资讯
2017-04-28 18: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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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28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待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完善。



具体修订请见下表:



条款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公司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在广东省 公司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在广东省深圳



第二条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现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



业执照。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192171663A。



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工 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文心三路九号



第五条 业区八卦四路10号中浩大厦 中州控股中心B座2306



邮政编码:518029 邮政编码:518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7,213,420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98,761,067元。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



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 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



第十条 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 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



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 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正的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十六条 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



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的内资股,在深圳证券登记有 公司发行的全部股票均采用记名方式。



第十八条 限公司集中托管;公司的境内上市外资 公司公开转让或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股票应



股,在深圳证券结算公司集中托管。 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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