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转让弊端太多:一是不利于广大中小散户交易,自己寻找协议方实质上关闭了他们的市场资格;二是造成严重的市场扭曲(忽地1厘忽地50元),认为操纵价格到了荒诞却公开、合法的地步,公然藐视制度;三是交易成本高效率低;四是明显会给利益输送、洗钱、贿赂创造合法的渠道和平台......建议尽快把协议转让改成集合竞价,谁知道如何向上投诉或提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