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安3: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巴安3资讯
2025-01-06 18: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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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1-06


证券代码:400242 证券简称:巴安 3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
罚字〔2024〕31 号),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4〕66 号)、(沪〔2024〕67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4〕66 号)、(沪〔2024〕67 号)

收到日期:2025 年 1 月 3 日

作出日期:2024 年 12 月 30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不适用

张华根 董监高 董事长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当事人: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巴安或公司)。

当事人:张华根,时任*ST 巴安董事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本局 对*ST 巴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 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事人*ST 巴
安、张华根的要求 2024 年 12 月 20 日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ST 巴安及其代
理人、张华根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经查明,*ST 巴安存在的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2020 年 10 月,*ST 巴安未能完全兑付申请回售的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 17 巴安债)。2021 年 9 月,针对尚
未兑付的 26,998.92 万元本金和利息,*ST 巴安与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银河资管)签订《债务重组合同》,由银河资管从 17 巴安债各持有 人处收购全部剩余本息金额,*ST 巴安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债务重组期限为 12 个月。

2022 年 10 月,银河资管与上海迈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迈
业)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上述债务重组的债权方从银河资管变更为上海迈 业。

2022 年 11 月 4 日,*ST 巴安披露《关于债务重组的进展公告》,称债务重
组中的相关债权及相应担保权利由上海迈业享有,公司无法按期支付 29,102.09 万元债务重组本金及其利息。

后经上海迈业向北京市长安公证处申请,2023 年 5 月 30 日,北京市长安
公证处出具《执行证书》,上海迈业可持该执行证书及相关公证书向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间 2023 年 4 月 21 日,上海迈业向*ST 巴安出具
《支持函》,同意上述相关合同项下债务期限展期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


2023 年 11 月 13 日,债务展期已到期,上海迈业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
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4 年 1 月 9 日,*ST 巴安及相关子公司收到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发送
的《执行通知书》((2024)沪 0118 执 250 号)及相关短信,该情况属于公司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事项进展情况,*ST 巴安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二十五条、《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的规定,对上述事项予以及时披露。

直至 2024 年 1 月 30 日,*ST 巴安才披露《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公告》。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相关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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