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1
证券代码:400230 证券简称:高升 3 公告编号:2024-77 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调解结案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及子公司北京高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北京华麒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高升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莹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为被告之一,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百若克医药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岱为被告之一。
3、涉案的金额:约 7,200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诉讼基本情况
近日,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2024)鄂 0106 民初 8684 号《民事调解书》,就公司及子公司所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作出调解。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武汉分行”)
被告一: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北京高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
被告三:北京华麒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四:吉林省高升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五:上海莹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六:天津百若克医药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七:张岱
被告八:张红艳
被告九:张岭
被告十:张闻统
被告十一:吉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案件基本情况
2023 年 8 月,公司与兴业银行武汉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
司合同 GSKG-RZ20230824-JK02-XYWHFH7DB,对方合同编号:兴银鄂流贷字
2308 第 WH4415 号】,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流动资金借款,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百若克医药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岱先生无偿为公司在兴业银行武汉分行现存及本次全部债务提供无偿担保,最高担保额度壹亿元整。同时公司子公司吉林省高升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莹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麒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高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为公司在兴业银行武汉分行现存及本次全部债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额度壹亿元整。
上述借款实际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发放,借款本金为 7,000 万元,期限 6 个
月,借款利率为 5.0%/年,已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到期,到期日之前的利息公司
已支付完毕。新的借款申请,公司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期间因公司出现交易类强制退市规定情形,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未能及时落
实新的借款前置条件,未能配合完成新的借款发放。兴业银行武汉分行于 2024年 6 月向法院提起诉讼,已被依法受理。
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收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
区人民法院<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66 号)。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本案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开庭审理,原被告有意达成和解并申请法院调解。
近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2024)鄂 0106 民初 8684 号《民事调解书》。经法院确认,各方当事人达成如下协议:
(一)各方当事人确认,截至 2024 年 7 月 17 日,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尚
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借款本金 7,000 万元,欠息 2,072,003.08 元;
2024 年 7 月 17 日之后的利息及罚、复息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
(二)各方当事人同意,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分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偿还借款本金 7,000 万元及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欠息(欠息按借款合
同约定计算,截至 2024 年 7 月 17 日为 2,072,003.08 元),具体为:高升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之前,首期偿还本金 3,400 万元及截至首期还款
日(不含当日)欠款本金 7,000 万元所产生的欠息;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之前,
第二期偿还本金 200 万元及自首期还款日起至第二期还款之日(不含当日)止欠
款本金 200 万元所产生的欠息;于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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