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400217 证券简称:正源 5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照表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正源控股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 2001 年 2 月 6 日经 第三条 公司于 2001 年 2 月 6 日经中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000 万股,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万股,于2001
于 2001 年 5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年 5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上市。 司股票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从上海证券交
易所终止上市摘牌后进入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全国股转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
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
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人。 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经理
担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
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涉及公司章程规定事项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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