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7
证券代码:400176 证券简称:奇信 3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关于对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认定等纪律处分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送达的《关于对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认定等纪律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4〕645 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主要内容
当事人: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退市),住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城北毓秀东大道 718 号百乐村 18 栋;
叶家豪,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董事长;
叶洪孝,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副董事长、董事长;
余少雄,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总裁;
乔飞翔,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高级副总裁;
宋雪山,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
张翠兰,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裁、高级副总裁;
罗卫民,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裁、高级副总裁、执行总裁;
何定涛,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叶小金,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执行总裁;
朱勇珍,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裁;
谢志攀,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裁;
王晖,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
苏丽君,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
刘松,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部职员;
伍小勇,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部职员。
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62 号)、《市场禁入决定书》(〔2023〕25 号)及本所查明,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信退”或“公司”,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6 月 2 日被本所决定终止上市,并于 2023 年 7 月 5 日被本所摘
牌)及相关当事人在公司股票上市期间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上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2015 年 12 月 4 日,奇信退向本所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提交的《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具体为:
2012 年,奇信退通过签订虚假或放大金额的工程合同、对内部承包项目少计成本等方式,虚增收入总额 25,591.47 万元,虚增成本总额 22,357.83 万元,少计成本总
额 19,171.16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22,404.80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127.21%。
2013 年,奇信退通过签订虚假或放大金额的工程合同、对内部承包项目少计成本、体外支付少计费用等方式,虚增收入总额 13,413.82 万元,虚增成本总额 11,766.37
万元,少计成本总额 23,108.93 万元,少计费用 365.18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25,121.56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131.96%。
2014 年,奇信退通过签订虚假或放大金额的工程合同、对内部承包项目少计成本、体外支付少计费用等方式,虚增收入总额 12,540.85 万元,虚增成本总额 10,027.80
万元,少计成本总额 33,968.73 万元,少计费用 520.92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37,002.70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162.94%。
2015 年上半年,奇信退通过签订虚假或放大金额的工程合同、对内部承包项目少
计成本等方式,虚增收入总额 17,628.26 万元,虚增成本总额 14,373.54 万元,少计成本总额 14,803.86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18,058.59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7.56%。
二、2015 年至 2019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市后,奇信退披露的 2015 年至 2019 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情况如下:
《2015 年年度报告》中,奇信退通过签订虚假或放大金额的工程合同、对内部承包项目少计成本、体外支付少计费用等方式,虚增收入总额 43,740.72 万元,虚增成本
总额 36,773.44 万元,少计成本总额 29,519.84 万元,少计费用 602.10 万元,虚增利润
总额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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