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8
公告编号:2024-044
证券代码:400138 证券简称:绿景 5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1 月 14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10 月 14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近日,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4)冀 10 民初 1572 号,现公告如下: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泊石投资(海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剑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
2、 被告一
姓名或名称: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成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公告编号:2024-044
3、 被告二
姓名或名称:三河雅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常辉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被告一系持有被告二 51%股权的股东、原告系持有被告二 39.61%股权的股东、被告一的全资子公司海南喆泽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系持有被告二 9.39%股权的股东。
原告起诉被告一长期控制被告二日常经营活动、委派董事财务管理人员并对被告二重大事项单一实际决策。
原告起诉被告一以补充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为由向被告二借款 2100 万元;以借款名义占用被告二 1000 万元,严重侵害了被告二的权利。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请求判令被告一停止侵权行为,立即向被告二返还3100万元借款;
二、请求判令被告二以合理价格回购原告全部股权,暂定8675万元;
三、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因本次案件诉前财产保全,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除上述事项,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经营暂无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造成其账户内资金无法正常使用,给公司流动资金造成较大压力。本案尚未开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告编号:2024-044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侵害其他股东权益的行为,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依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本案中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4)冀 10 民初 1572 号;
2、民事起诉状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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