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03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资金短缺情形持续未有改善,公司持续经营维系日益艰难。公司虽努力协调人员推进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5 号)中相关事项有关的前期财务报表的更正工作及 2023 年年度审计事项,但因公司无法在短期内筹足相关审计费用等原因公司未能及时
聘请年审机构、未能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的
转让方式继续为“周转让 1 次”,证券简称继续为“R 华讯 1”。公司已于近期发出董事会、监事会会议通知,拟召开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聘请年审机构、增补部分董事、聘任总经理等相关议案。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目前公司仍旧处于资金短缺、债务重大、诉讼执行的三重艰难困境之中,且上述三方面重压环环相扣、互为因果。因受上述三方面重压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持续萎缩,净利润持续大额负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未有改善;公司及子公司由于资金严重紧缺,导致未能及时偿付银行贷款、工程款、供应商货款、限制性股票回购款等,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已面临较多的司法诉讼。相关诉讼的执行已导致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部分资产被查封或冻结,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基于前述公司现状,公司面临持续经营维系艰难的风险;在后续诉讼执行过程中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资产可能面临被司法拍卖或被法院裁定抵债的风险;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可能存在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转让的交易价格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5 月 24 日、5 月 31 日连续
3 个有成交的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累计跌幅达到-10%,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属于股票异常交易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关注问题:
(1)前期公告的事项是否取得重大进展或变化,前期披露的公告是否需要更正、补充;
(2)是否存在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是否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是否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2、核实对象:公司在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3、核实方式:邮件等方式。
4、核实结论:(1)前期公告的事项需要更正、补充,或取得重大进展或变化的情况:①关于前期财务报表的更正及定期报告披露事项:a、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及 2024 年 3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
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根据公司上述公告收到的证监会行政
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 2015 年至 2020 年虚增利润总额约 11.17
亿元,公司需要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b、因追溯调整期间跨度长、工
作量大、人手不足等原因公司未能在 2023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 2015 年-2022 年
八年前期财务报表的更正,未能在 2023 年 8 月 31 日前消除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
知书对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期初数据的重大影响,公司未能按期披露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资金短缺情形持续未有改善,公司持续经营维系日益艰难。公司虽努力协调人员推进前期财务报表的更正工作及 2023 年年度审计事项,但因公司无法在短期内筹足相关审计费用等原因公司未能及时聘请年审机构、未能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c、公司已于近期发出董事会、监事
会会议通知,拟召开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聘请年审机构、增补部分董事、聘任总经理等相关议案。②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事项:公司
于 2024 年 5 月 9 日通过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获悉,广东省深圳市中级
人民法院将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 10 时开始至变卖期 60 日当天 10 时止(竞价周
期延时除外)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变卖平台上对控股股东华讯科技持有的公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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