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9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收到纪律处分决定的风险提示公告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瑞”或“主办券商”)系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400118,以下简称“艾格拉斯”或“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两网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的主办券商,在履行工作中发现以下情况:
2023 年 12 月 12 日,主办券商收到对接人李斐提供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48 号资料,并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关于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4 年 7 月 5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认定等纪律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4〕537 号】。具体内容如下:
“
当事人: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 35 号院 9 号楼
健康智谷大厦 11 层;
日照义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住所:山东省日照市经济开发区
天津路 48 号凯威众创中心 202 室;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王双义,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
刘汉玉,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董事;
曹晓龙,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董事;
张鹏,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董事;
吕成杰,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李斐,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
张欣,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会主席;
张远,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
尹兆君,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48 号)》查明的事实,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格拉斯)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违规担保
2018 年 4 月至 2020 年 6 月,艾格拉斯控股子公司发生 11 笔对外担保
事项,担保金额累计 12.98 亿元。艾格拉斯未就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二、资金占用
2020 年底,艾格拉斯控股股东日照义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关联方对艾格拉斯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累计 9.02 亿元,占 2019 年期末净资产的 25.16%。
三、虚增资产及利润
艾格拉斯两次以虚假的定期存款开户证并入账,导致《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三季度报
告》虚增其他流动资产、虚增利润。其中,2019 年虚增其他流动资产 7 亿元,虚增金额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 19.53%,虚增利润 126.58 万元,占当期定期报告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0.05%;在 2020 年第一年度报告中虚增其他流动资产 7 亿元,虚增金额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 19.41%;导致虚增利润 369.83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 5.97%。
2020 年 5 月至 6 月,艾格拉斯通过以虚假的 7.03 亿元定期存款开户证
入账的方式,导致《2020 年半年度报告》虚增其他流动资产 7.03 亿元,虚增金额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 19.71%;增利息收入 708.33 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利润总额的 19.51%;导致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其他流动资产
7.03 亿元,虚增金额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 19.81%;虚增利息收入 373.82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86.88%。
艾格拉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
订)》第 1.4 条、第 2.1 条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1.2 条、第 1.3 条、第 2.1.4 条的规定。
艾格拉斯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双义违反了本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2 条、第 3.1.5 条、第
3.1.6 条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4.1.1 条、第
4.2.1 条第一款、第 4.2.3 条、第 4.2.9 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艾格拉斯上述
违规事实负有重要责任。
艾格拉斯控股股东日照义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违反了本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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