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R凯迪1: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2021年3月15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
中院”)裁定受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公司”)重整,并指定凯迪生态清算组担任
凯迪生态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1年11月12日,
凯迪生态、宣城中盈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二十一家实质合
并重整。2022年10月25日,管理人收到了武汉中院《民事裁
定书》,裁定批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二十一家
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
并终止重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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