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广茂1:关于召开H6天广01公司债券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示公告
R广茂1资讯
2024-03-26 15:45:00
  • 2
  • 9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3-26


证券代码:400086 证券简称:R广茂 1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关于召开“H6 天广 01”公司债券

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召开时间: 2024 年 3 月 28 日(星期四)10:00 - 12:00。
(三)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以通讯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四)债权登记日:2024年3月26日(星期二)(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 2 个
交易日,以该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
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五)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H6 天广 01”公司债债券持有人代表提出的债务化解原则和重
整框架性方案的议案》

(六)会议出席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H6 天广 01

”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
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债券持有
人。

2、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并
且其代表的本期债券张数不计入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张数:

(1)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权的股东;
(2)上述股东及发行人的关联方。
3、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发行人委派的人员。
4、见证律师。
(七)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4、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邮件或邮寄方式将本通知所附的授权委托书及确认参会回执及上述相关证明文件,于 2024 年 3月 28 日 12:00 前通过邮件或邮寄方式送达债券受托管理人处,邮寄方式的接收时间以债券受托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如选择邮寄,请确保参会回执
及相关证明文件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 12:00 前送达。采用邮件方式

达,并将上述材料纸质原件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 12:00 前邮寄到广发
证券联系地址。
(八)会议表决方式:
1、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通讯方式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2、债券持有人应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 12:00 前将表决票通过邮件或邮
寄方 式送达受托管理人处(以受托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如选择邮寄,请
确保表决 票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 12:00 前送达。采用邮件方式的,请
确保表决票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 12:00 前送达,并请将上述材料纸质
原件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 12:00 前邮寄到广发证券联系地址)。

3、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若通过通讯方式多次投票表决,将以第一次收到的有效投票为准。
4、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 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次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5、每一张未偿还“H6 天广 01”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有一票表决权。
6、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及担保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7、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8、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