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元退市的规定,完全违反“三公”原则,不符合我国国情,强烈呼吁取消这个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可以修改完善为40个交易日(实际上只有20个交易日,因为后面20个交易日已经无法挽回)低于1元再退市,让上市企业有足够时间采取措施维护股价,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