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泰3: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R欣泰1资讯
2019-01-18 16: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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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1-18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2月18日上午9:30。

预计会期1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2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张新明律师。
(七)会议地点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东平大街159号欣泰电气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17年度审计机构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双方所签署合同已履行完毕。经研究,公司将不再继续聘任原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同时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提议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作为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
15: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信封或传真请注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5)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议入场手续。
(二)登记时间:2019年2月18日上午9:00
(三)登记地点:欣泰电气董事会秘书处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雅莉联系电话:0415-4139135(座机)传
真:0415-4139111联系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东平大街159号邮政编
码:118006
(二)会议费用: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8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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