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14
公告编号: 2019-002
证券代码:400067 证券简称:欣泰电气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收到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8)辽06破申5-1号】,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法院于同日指定了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发布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号)。
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收到丹东中院送达的(2018)辽06破5-1号《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公司根据该公告发布了债权申报的相关信息公告(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发布的《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管理人正依法全面展开重整相关工作,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之中。目前审计、评估机构正全面开展审计评估相关工作;公司基本账户已依法解封,公司开始进行业务投标工作;债权审核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已进入重整程序,存在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重整不成功而破产清算的风险。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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