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5
公告编号: 2018-077
证券代码:400067 证券简称:欣泰电气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收到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8)辽06破申5-1号】,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法院于同日指定了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发布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号)。
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收到丹东中院送达的(2018)辽06破5-1号《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公司根据该公告发布了债权申报的相关信息公告(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发布的《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管理人正依法全面展开重整相关工作,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之中。目前审计、评估机构正全面开展审计评估相关工作;公司基本账户已依法解封,公司开始进行业务投标工作;债权申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已进入重整程序,如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提交重整计划、重整计划未得到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人民法院未予强制批准或公司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公司有被人民法院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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