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0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无法重新上市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2017年 6月 23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欣泰电气”或“公司”)作出了《关于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7】414 号),欣泰电气从 2017年 8月 28日起终止上市。
依据《退市公司股票挂牌业务指南(试行)》相关规定及近期公司收到的《关于同意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6130号),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正式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创业板没有重新上市的制度安排,而且欺诈发行具有违法行为不可纠正、影响不可消除的特征,也不符合重新上市的要求。公司股票退市后,无法重新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无法重新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之签章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