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3
R鹍鹏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
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4-008),于2024年6月21日披露了《关于再次延期披露
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因影响公司2023年度财务数据的关键性事项仍未有确定性结论,故公司预计无
法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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