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被摘牌。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1年7月20日、2012年8月21日、2014年5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分别为: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1186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2144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41431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上述内容进行披露。(详见公司2011年7月21日、2012年8月24日、2014年5月23日公告,公告编号:2011-040、2012-068、2014-044)。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1.11.3条的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截至今日,公司未收到有关部门的进一步反馈情况。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前述的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因此可能产生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时过三年多,国恒的违法犯罪行为至今未得到处理。国恒股民也因为证监会不出调查报告而无法获得司法赔偿。到目前股民联名举报到破产法院也无结果。国恒有以下几点违法
一破产重正期间,罗定法院违法拍卖中铁罗定资产!
二中铁(罗定芩溪)铁路股权被私相授受,
平安银行质押的股票被任元林司法获得 但相关各方签有协议。股权拍卖违反高法司法解释。评估值与资产不附。
三破产认定债务存问题,相关债务大部分为未经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且还有日息1%的 违法合同。
四违反幕资使用规定,8.5亿幕资被丢失相关银行,证券机构未尽职。
请中纪委帮帮可怜的股民,国恒的停牌使国恒的7万家庭的生活受到影响,股票不能变现,不能偿还债务,更有人承受不了压力而病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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