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400055 证券简称:国瓷 5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表进行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三)所述,公司与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深圳地铁前海车辆段上盖物业项目 8 号地块智能化工程合同(合同总金额为 62,503,029.29 元)和深圳地铁前海车辆段上盖物业项目9号地块智能化工程合同(合同总金额为53,794,506.65元)。这两个工程项目均已完工,未结算工程款计入合同资产,其中深圳地铁前海车辆段上盖物业项目 8 号地块智能化工程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为 24,568,613.37 元;深圳地铁前海车辆段上盖物业项目 9 号地块
公告编号:2024-010
智能化工程的合同资产余额为 27,984,830.47 元。公司已对上述合同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由于这两个项目尚未进行竣工结算,我们无法就上述大额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及确认的减值准备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公司对上述合同资产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准确性、合理性。
监事会对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述内容进行了核查,认为该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公司监事会对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针对相关内容所做的说明均无异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进一步与落实非标准保留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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